资产管理公司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我们日常经常接触的多数为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这类公司大多数以融资和项目投资为经营目的的。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由国家全资投资的特定政策性金融机构。
对于这2类资产管理公司注册的话需要什么条件呢?
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
(二)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须经财政部同意,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总裁1人、副总裁若干人。
总裁、副总裁由国务院任命。
总裁对外代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行使职权,负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
总裁、副总裁由国务院任命。
总裁对外代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行使职权,负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
(五)管理人员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任职资格。
(六)监事会的组成、职责和工作程序,依照《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执行。
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条件:
(一)、注册资金好是1000万元;
(二)、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可以作股权备案和证券备案;
(三)、注册地址:需要提供实际商务地址的租赁合同和房产证;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注册条件比较低,但目前很多地区都限制了此类公司,全国只有部分地区可以注册,有需要的老板可以交流沟通。